我有一個夢: 金恩 博士
周學信老師 / 潘鳳娟

當說到耶穌基督的信仰以及他在十架上為罪人所完成的救恩,教會中大部分信徒
都能夠正確掌握要點,然而,若論到跟隨耶穌基督,大部分信徒在作門徒這件事
上卻是失敗的。耶穌常常被簡化為個人救主,或是一個被傳頌的名字,而非一個
帶著教導和行為準則的模範。我們的教會迫切需要在行動中以耶穌為基督為我們
的主。 金恩 博士(Matrin Luther King Jr.)便強調追隨耶穌的腳步而行事為人。祂的
言行舉止促使我們再次思考我們的信仰,祂的生活也可以成為門徒的行為準則。

金恩博士於1929年元月十五日出生於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一個牧師家庭。他的
父親老金恩牧師是亞特蘭大著名的美國黑人教會-愛伯尼澤浸信會的牧師。身為
生活在那個遭受歧視時代的一個黑人孩子, 金恩 博士的幼年階段經歷了種族隔離
的壓迫。1930年代的某一天,他的父親帶他進城裡的一家鞋店,父子二人坐在
進門的第一個空位等候店員服務。但是,那店員先是客氣地對他們說:「如果你
們能夠坐到後面的位子的話,我很樂意服務」。但金恩的父親卻回答:「我不認為
坐在這裡有什麼錯。這個位子很舒服」。店員接著說:「很抱歉,你無論如何必須
換座位。」老金恩牧師生氣地反駁:「我們要坐在這個位置買鞋,否則一雙也不
買!」說著便把小金恩拉出鞋店,然後怒吼著:「我不在乎將在這個制度下活多
久,但我永遠不會接受它!」多年後, 金恩 博士在他的書上回憶說,從來沒見過
父親如此生氣。
十三歲那一年,小金恩開始上中學,兩年後畢業,然後進入摩爾豪斯學院就讀,
並取得社會學學士學位。1948年他接著進入位於賓州徹斯特的可羅澤神學院
(Crozer Theological Seminary)
,取得道學碩士學位,1955年在波士頓大學神學院
完 成 博士學位。在波士頓, 金恩 博士遇見他未來的伴侶科瑞塔(Coretta Scott)並於
1953
年結婚。正是在波士頓他們二人做了一個改變一生的重大決定。
金恩在他的博士論文即將完成之際便嘗試接觸過幾個工作機會。其中一個是在阿
拉巴馬州蒙特哥馬利(Montgomery)的德克斯特街浸信會(Dexter Avenue Baptist
Church)
。當他準備他的講道測驗時,他決定「讓金恩隱藏,而讓上帝彰顯,一

切都將順利。要記著自己只是福音的管道而不是源頭。」 他的講道被該教會接
納,並在1954年成為他們的牧師。他和科瑞塔便移居蒙特哥馬利市,在那裡很
快地便捲入對抗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的公民權運動風暴中。
然而,這個革命的突發在當時其實只能算是一個小小的意外事件。1955年十二
月一日, 巴克斯 太太(Mrs Rosa Parks)因為工作疲倦,坐上蒙特哥馬利市公車白人
區的第一個座位,當白人區坐滿後,她被命令讓坐給白人。她因為拒絕而被捕。
當時擔任有色人種國家促進會(NAACP)主席的尼克森(E. D. Nixon) 為她付了保
釋金才將她保出來。幾位具有影響力的女士建議尼克森帶頭聯合抵制拒絕搭乘公
車,尼克森同意了。 金恩 博士提供他的教會作為會議場所,當時約有四十人參加,
其中大部分是牧師。他同時也同意讓他教會的秘書油印了七千份傳單,宣佈隔週
週一晚上的大型會議。傳單上斗大的字寫著:「不要搭公車!」,但是,一位黑人
女士因為不識字,請她的白人雇主讀給她聽而走漏風聲。這個雇主通知報社,很
快地,這個聯合抵制的計劃便成為公眾議題。
1955
年 十二月五日 週一早晨到了。金恩的妻子科瑞塔叫喚著金恩一起看著街上
的公車。第一輛是空的,接著第二輛也是空的,一連三輛車,只有兩位乘客,而
且都是白人。這個聯合抵制的行動開始了。那是一個為期一年的奮戰,最後終於
取消了蒙特哥馬利市大眾運輸工具的種族歧視。當天下午一個新組織:蒙特哥馬
利市促進協會成立, 金恩 博士被選為主席,領導抵制公車的種族隔離政策。正是
在這公民權運動的第一戰,金恩提出他的非暴力抗爭的社會改革思想和策略。

1957
年,金恩在努力建設蒙特哥馬利市的同時,他和幾位黑人牧師創立了南方
基督教領袖會議(SCLC),並由他擔任主席。在1957年在林肯紀念館舉辦的為自
由禱告的會上他重申要求黑人的選舉權。1959年期間,他受尼赫魯之邀訪問印
度一個月,在那裡他對甘地有更進深的了解。1960年代初期,他為了方便因素
全家連同兩個孩子:Yolanda Denise(1955年生)Martin Luther III(1957年生)
居到亞特蘭大,靠近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總部,並且擔任他父親老金恩牧師的夥
伴。金恩的第三個孩子Dexter Scott生於1961年,第四個孩子Bernice Albertine
則是1963年出生。

金恩博士透過他在1963年阿拉巴馬州伯明罕運動中的領導,奠立他在非裔美國
人爭取自由的努力中的卓越地位。1963年一月,由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發起的
伯明罕示威遊行是當時最大的公民權運動。無武裝遊行示威者,和帶著警犬和消
防水管的警察之間的衝突畫面成為全世界報紙的頭條新聞。接下來在其他許多社
區的示威運動繼續發生,到了1963年八月28日示威到達高峰,一共吸引了二十
五萬人到華盛頓特區示威。 金恩 博士在林肯紀念館的台階上發表他著名的「我有
一個夢」演說。
在他講稿的最後,宣告非裔美人盼望兌現憲法和獨立宣言中所記載的「承諾約定」
(promissory note)
,接著他開始以下這段最著名的演說:

因此我告訴你,我的朋友,即使我們今天和明天都必須面對無數困難,我仍然有
個夢。那是一個深深紮根在美國夢中的一個夢想。就是有一天這個國家將要興
旺,並且活出立憲的精神。這精神就是我們相信一個不證自明的真理,就是人人
生而平等的真理。……當我們允許自由按其正道發展,當我們從各鄉各鎮,從國
家到城市,讓自由在這些地方彰顯出來時,我們將加速那天的來到,屆時所有上
帝子民,不分黑人白人,猶太人或外邦人,天主教徒或基督教徒都能夠手牽手一
起歡唱一首黑人靈歌歌詞所說的:「終於自由了!終於自由了!感謝全能上帝,
我們終於自由了!」。


隔年三月, 金恩 博士以身為一位非暴力領袖而聞名,1964年,他獲頒諾貝爾和
平獎。金恩最成功的公民權抗爭,是在阿拉巴馬州一系列的示威活動,試圖改變
南方對黑人投票權的反對情形。示威行動在1965年初從Selma開始,直到三月
七日,他們遭遇一個轉捩點,當時有一組示威群眾從Selma步行到該州的首府蒙
特哥馬利市。當時金恩人在亞特蘭大,蒙特哥馬利市警察帶著Wallace的命令去
阻止示威的進行,他們使用催淚瓦斯和警棍,攻擊當時正要通過Selma市一座
Edmund Pettus
橋的示威群眾。警察對示威群眾的攻擊,很快引發全國各地支持
示威者對黑人投票權的訴求。不久,金恩也抵達Selma市,加入數千同情該運動
的人群,其中有黑人也有白人。終於,詹森總統在1965年擬定新的投票法。

1968
年初期,金恩發起「窮人運動」,繼續為在公民權的改革中沒有改善的經濟
問題奮鬥。然而,他卻受制於來自政治領袖不斷升高的反對力量。當時城市的種
族暴力事件升高,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J. Hoover加強對金恩的打擊,而且金恩
公然批評美國介入越戰,也導致他和詹森政府漸行漸遠,關係惡劣。當他在
Memphis
對一群充滿忿怒不滿的衛生局罷工工人演說時,他承認:「我們前面有
許多困難,但是,那對我沒有影響,因為我已經站在山頂」。隔天晚上,1968
四月四日,他遭到James E. Ray暗殺。1969年金恩的遺孀科瑞塔在亞特蘭大建
立 金恩 博士非暴力社會改革中心,繼續他的工作。1968年,他的生日被列入國
家紀念日。他的傳奇仍然對我們的生活提出挑戰,挑戰我們嚴肅地活出信仰的誡
命和公義的呼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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